各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本科实验设备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组织对所属教学实验设备类资产按具体使用的实验室归属地进行定位,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按使用部门进行确认。
一、涉及单位
有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各学院。(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变更范围
对涉及本科教学设备的存放地和使用单位进行核对,对存放地和使用单位不正确的进行变更。
三、变更流程
各相关教学科研设备管理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对设备存放地或使用单位进行变更(调拨业务),并通知单位管理员在资产系统中审核及确认,或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本单位教学设备的实际情况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
注:学院内部调拨不用打印《太阳集团tyc4633资产调拨申请单》。
四、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925室
联 系 人:关瀚迪
联系电话:82192235 13936319150
时 间: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核对和变更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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